近日,一位IP属地为云南的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己通过人才引进通道到小县城的文旅局工作,丈夫在市里担任副处级领导。她在怀孕后请假两个月,并将工作分给合同制同事。
该网友的工作单位红河县文旅局工作人员表示,她因身体状况不佳才批准休假,不存在把工作推给合同制同事的情况,他们都是两人配合完成工作。至于她提到的副处级丈夫,工作人员不便评价,具体情况正在核实中。
这篇帖子被网友嘲讽为“娇妻文学”。这种叙事模式通常通过夸张情节塑造女性为“被宠爱的弱者”,同时将男性吹捧为庇护者。但这篇帖子中对规则的蔑视、特权的炫耀和对他人的轻慢点燃了公众情绪。
网友质疑的是这位发帖人明明看上去并未身体不适,却以“摆烂”“不上班”为荣,仗着正式工身份与副处级老公,自觉高人一等,将工作甩给无编制的合同工,还洋洋自得。这种行为践踏了职场公平,抹黑了公职人员的形象。
公众质疑的核心在于她这样请假是否符合规定。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孕20周就休假两月,显然超出了法定范围。尽管单位回应称因其身体状况不佳批假,但未给出具体医疗依据。若其请假属于事假或非法定产假范畴,是否存在滥用权利,浪费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