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广州一餐厅就餐时被收取“白开水费”的消息引发关注。据称,该网友和朋友前往某餐厅用餐,进店后表示不想喝茶,却被服务员告知一定要点,最终选择了58元一壶的陈皮水。结账时发现还被额外收取11元白开水费和10%的服务费。工作人员解释,菜单和点心单都是明码标价,陈皮水按人数收费,单独要白开水则另外支付费用,每位11元。
这一事件引发了消费者的质疑。通常情况下,一壶茶可供多人共享,按人头收费并不常见。一杯白开水竟收费11元,远超成本。外出就餐遭遇类似“价格刺客”情况并不少见,如之前报道过的“天价大虾”“景点宰客”等现象,商家往往通过模糊表述吸引顾客后再坐地起价,侵害消费者权益,有关部门也对此进行了查处。
此次“白开水费”事件有所不同:11元一位的白开水费用写在了餐厅菜单上,算是明码标价。当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现场有明码标价且消费者能证明餐厅存在强制消费行为,将依法查处。依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因此,明码标价是前提,是合规经营的底线。
然而,明码标价并非不合理收费的免责条款。从法律上看,商家有充分告知的义务。在大多数消费者的传统认知里,商家提供免费白开水是“标配”。如果喝一杯白开水要收费且不便宜,对如此“反常”的情形,商家应以合理、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此外,明码标价并不等于合理定价,商家自主定价也不等于可以任意定价。价格法第七条要求经营者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收费远超合理成本且无法提供与之匹配的增值服务,则可能违反这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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