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关于山西省洪洞县财政局原局长付雪海的《刑事判决书》在网上流传。判决书中提到,1964年出生的付雪海曾因盗窃罪、流氓罪被刑事处罚。网友还发现其疑似存在年龄造假问题。
根据“清廉临汾”2023年9月1日的公开发布,付雪海出生于1972年1月。然而,在安泽县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中,他的出生日期为1964年2月。
据“清廉临汾”发布的消息,付雪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临汾市纪委监委指定,接受安泽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付雪海的简历显示,他于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1月参加工作,曾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洪洞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县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等。2022年9月,他任洪洞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4年6月,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提及付雪海在2018年至2020年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高档酒水、香烟等礼品,折合共计17万元。付雪海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5年6月,有网友贴出一份关于付雪海的《刑事判决书》,文书编号[(2024)晋1026刑初6号]。判决书指出,付雪海因受贿罪、贪污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处罚金2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41万余元,返还被害单位;追缴1211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