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监委于4月28日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其中包括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位志荣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宴请和旅游安排等行为。
位志荣在担任定西市委常委、安定区委书记,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期间,长期违规收受多名下属及私营企业主所送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并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因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位志荣于2024年5月被开除党籍、调整退休待遇,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9月6日发布消息,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位志荣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指定管辖,由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向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位志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位志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查,位志荣背弃理想信念,屡次违反规定,丧失政治信仰,进行迷信活动以求官运亨通、“平安着陆”,转移隐匿赃物,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调整中收受财物;违反廉洁从政要求,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生活纪律,带坏家风,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位志荣利用职权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土地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贿赂。因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决定给予位志荣开除党籍处分,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