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高息诱饵集资诈骗多人!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掉坑人的陷阱。任何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许以高额利息的、向群众擅自筹集资金的行为都属于非法集资行为。非法集资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更害人害己。接下来要讲述的案例中的被告人原本是某食品公司和某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生活富裕,却因更大的贪欲,让自己坠入深渊。
2023年11月24日,一群人敲响了公安局的大门。人群中间是一位中年妇女,她被众人架着胳膊,口中仍然争辩着“我不是骗子,会把钱还给大家”之类的话语。但众人显然不再相信她的话,各个义愤填膺,向办案机关述说着自己的案情。
这位被扭送的中年妇女是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据被害人赵某等人叙述,在2021年初至2023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声称能在某平台联系到主播卖货,但需要先垫付厂家货款,从中能够赚取差价为由,许诺他们定期给予高额分红,来吸引大家投资。结果,大家投资后,所谓的高额分红一直没有下文。李某多次搪塞,大家发现不仅已经很久没有分红,连本金也没有要回来。终于在被李某多次欺骗后,引起众怒,众人将李某扭送至公安局报警。
经调查,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无相关从业经验和筹备资金的情况下,使用诈骗方法吸引社会周边不特定人员注资。经审计,李某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集资人数26人(实际损失17人,有9人赚取高额利息),共集资49408076.02元,截至案发返本付息47336409.54元。因李某集资后用于直播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差额高达2071666.48元。其中17名损失的投资人损失合计3269932.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