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装摄像头抓丈夫出轨后续 第三者索赔被驳回。妻子在丈夫出轨同居的出租屋内安装摄像头,拍下隐私视频后发布到抖音上曝光。第三者王月发现后报警,并要求删除相关信息,但遭到拒绝。随后,王月将黎茜及其姐弟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害其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并删除相关文字、图片和视频内容,销毁通过摄像头获取的影像资料,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及律师费1.2万元。
黎茜辩称,她安装摄像头是为了确保小孩日常生活安全,并无不当。监控记录下丈夫与王月的出轨行为后,她公开视频是为了劝阻丈夫的不忠行为。黎力和黎钰则表示,他们并非侵权人,王月向他们主张赔偿没有依据。
藤县法院审理认为,王月明知胡铭有家庭仍与其交往并发展成不正当关系,侵害了黎茜的配偶权,违背公序良俗。黎茜作为合法妻子,想要制止丈夫的不忠行为可以理解,但在案涉居所安装监控录像偷拍王月与胡铭的同居生活,并发布至社交平台,擅自公开王月的隐私生活,侵犯了王月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尽管黎茜的行为出于维护自身权益,但超出法律赋予的必要界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法院认为,王月的行为有悖公序良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精神遭受严重损害。因此,法院判决黎茜立即删除发布至社交平台的不当内容及影像资料,但驳回了王月要求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王月不服一审判决,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梧州市中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