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王某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经历被丈夫和闺蜜双双背叛的情节。沁阳市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王某和张某是夫妻,而李某原本是王某的闺蜜。2021年,王某发现李某与丈夫张某关系暧昧,尽管她曾出言劝阻,但两人并未改正。后来,王某发现从2022年12月到2024年1月期间,张某多次通过手机向李某转账,金额中包括“5200”、“1314”等具有特殊意义的数字。王某认为这些转账侵犯了她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李某归还款项,但遭到拒绝,于是诉至法院。
经法院核查,张某在多个特殊时间节点,如新年、小年、除夕、情人节等,多次向李某转账1314(寓意“一生一世”)、5200(寓意“我爱你”)等金额,共计63329.43元。此外,张某还通过银行卡向李某转账16348元,虽然二人声称这是购买瓷器的款项,但未提供完整交易明细,且双方均承认这是一笔虚拟交易。因此,法院认定这笔款项也是张某对李某的赠与。结合上述情况,张某对李某转账的79677.43元属于王某与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和李某的行为符合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然而,张某未经王某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给李某,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李某明知张某有配偶仍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并接受大额转款,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原则,导致赠与合同无效。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返还王某79677.43元及利息。
这个案例提醒人们,在婚姻关系中应保持忠诚,任何逾越法律底线的男女关系或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都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夫妻双方应彼此尊重,坚守道德底线,树立正确的婚恋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