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未成年女孩小刘遭生父强奸一案有了新进展。小刘在社交媒体上透露已签署和解书,但是否原谅父亲仍在考虑中。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2024年3月24日晚,18岁的小刘实名举报被亲生父亲刘某龙强奸猥亵。她自述从小父母离异,与父亲及奶奶共同生活。从十二三岁起,父亲对她进行多次性侵和猥亵。2023年7月,小刘向当地派出所报案。2024年1月18日,赤峰市敖汉旗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刘某龙批准逮捕。3月25日,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案件已移交起诉。
3月12日,小刘在社交平台公开了与父亲签订的和解协议书,双方就控告父亲强奸、猥亵、重婚罪达成协议:刘某龙不再提及此事,小刘既往不咎。小刘强调,和解是为了弟弟和梁某某,与强奸猥亵无关。刘某龙手写保证书承诺“再也不做对不起你的事”。
此案于2024年9月由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向敖汉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查明刘某龙强奸和猥亵女儿的事实,建议从重处罚。
知名律师付建认为,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强奸罪属于重罪且为公诉案件,不能适用刑事和解。和解协议可能仅针对民事赔偿或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而非刑事定罪量刑。即使和解书存在,法院也不会因此免除或减轻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院将依据被告人是否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情况以及是否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来酌情减轻刑罚。该案中,嫌疑人系近亲属作案且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法院可能从严把握从轻幅度,甚至排除某些情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