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蒋胜男提议取消离婚冷静期,这一提案引发了广泛讨论。她认为,冷静期不仅无法解决婚姻问题,还可能加重弱势群体的痛苦。
结婚和离婚都是个体重新选择组合的过程,是消除家庭不稳定因素、增加社会和谐的正常现象。双方提出离婚通常意味着感情已经破裂,外界强行劝和只会徒增弱势一方的痛苦和危险。正常离婚对社会没有危害,反而可以教育当事人,避免冲动行为。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建国后第一部法律《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自由,为许多不幸的妇女提供了摆脱束缚的机会。如果不能在感情破裂时自主离婚,而是要经历各种艰难险阻,很多人可能会失去走进婚姻的勇气。
具体来说,可以按结婚年限设置冷静期。例如,婚姻不足7年的应设置冷静期,因为这个周期内的婚姻大多是年轻人,且多数有小孩,容易出现七年之痒。对于30岁以下的年轻人,可以设置离婚冷静期,而对于30岁以上的人则取消冷静期,这样既能防止冲动离婚,又能照顾到长期矛盾积累的情况。
冷静期实际上增加了当事人的痛苦。现在人们结婚容易但离婚难,导致许多年轻人害怕结婚和生育。西方国家早已实现婚姻自由,不受国家和家庭限制。我国过去是封建社会,父母包办婚姻,一旦结婚就是终身制。国家刚刚取消包办婚姻,年轻人开始追求爱情,但现在又在婚姻上设置了新的限制,这影响了人们的婚姻自由。长痛不如短痛,结束不幸的婚姻是现代人处理问题的最好方式。快速发展的社会中,人们不愿把太多时间和精力浪费在结婚和离婚的事情上。离婚冷静期限制了年轻人的婚姻自由,导致结婚率和生育率下降。成年人的婚姻应当是自由的,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只有婚姻自由才能激发年轻人结婚生子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