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完成立法,影响深远。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6章,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增值税从现行国务院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上具有标志性意义,使得增值税法制化迈上新台阶。与现行制度相比,增值税法保持现行税制框架总体不变以及保持现行税收负担水平总体不变,但也做了一些变革,以法律形式巩固相关改革成果,进一步健全现代增值税制度,保障纳税人合法权利,提升征管效率等,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早在1993年底,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开征增值税。此后增值税改革不断,例如2016年营业税全面改为增值税,2017年增值税税率由四档税率简并为三档,并逐步降低税率,2019年增值税留抵退税逐步推开等。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需要依法缴纳增值税。
目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第一大税种。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国内增值税收入约6.9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比重约38%。2024年前11个月增值税收入约6.1万亿元,占比约38%。目前增值税纳税人超6000万户,由于商品和服务都含有增值税,因此增值税与老百姓息息相关,这也使得增值税立法备受关注。
经过多年改革,中国已经基本建立了现代增值税制度,立法条件成熟。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下,增值税法经过三审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具有里程碑意义。尽管增值税法延续此前税制框架,维持现有三档税率不变,保持总体税负不变,但也有不少小变化。例如,此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简易计税征收率有多个档次,此次增值税法将其统一为3%。这意味着以前如适用5%征收率等降为3%。实践中一些优惠政策之下实际征收率(1%)低于3%的,由于相关优惠政策依然保留,在增值税授权之下,这一优惠政策依然保留。